高跟鞋磨脚,尤其是我精贵无比的脚,但布鞋子舒服,美观度却总是差了那么一点。我在正厅前溜达了一圈,不敢太臭美,怕脚底心的伤口好了,脚后跟又被细带子给磨出水泡来。一路回了房间,路上倒是有碰见几个下人,只是他们一个个地都看不见脸,低着个脑袋就从身边快步走开了,好像我是什么妖怪,张嘴就要吃了他们似的。
虽然我的确是妖怪,也的确吃过人,但也并不代表我见人都要吃啊............
回来那么几天,我委实觉得这宅子安静的有些过分,虽然下人们身上还有人气儿,可再没了从前嚼舌头时那样充沛的精力。
他们到底是怎么了?
这几天我只顾着自己养皮补身,连伍韶川每次来见我,都是见我闭眼比睁眼的时候多,除了养皮之外,我不是趴在床上歇息,就是盘着腿打坐,赶人倒不一定,只是没人敢打扰,也不会有人来打扰,这倒是真的。
活的太悠闲,闲的不顾旁人和饭票的眼光,说来这也是我的问题。
今天又是鱼汤和蘑菇炖菜,很没新意,也很难吃,对于我这样嘴刁的老妖怪来说,实在是太委屈,太寒碜了。
尤其是我还在养皮子的关键时候,真是少一点油水都觉得委屈。
害得我连胃口都差点没有了。
不过这也没办法,昨天听伍韶川说,厨娘家里的二丫头刚生了孩子,她要回去伺候女儿坐月子,起码得两个月才能回来。
得,看来要去天津,伍韶川还得到了地方重新雇一个厨子,不然连口好吃的都没了。
我在房间里头梳妆,胭脂和香粉一排排地排开,罗列在梳妆镜前,我拿着芙蓉粉往脸上擦了一圈,擦完细细地端详着镜中的面皮,看的身子都快探进镜子里去了,最后只在梅小姐的左处眉骨看见了一处小小的伤疤,也就指甲盖那么大,还是小拇指的指甲盖,哪怕一时半会儿还补不回来,但只要撇下两丝碎头发,也就看不大出了。
我于是满意地重新坐了下来,只是手笨,只会捏死精怪,只会用法术折腾些有的没的,甚至只会学着梅小姐那样涂脂抹粉,做不来别的,便只是给自己打了打辫子,松松地挽了一个小发盘,其它更高难度的盘头我就不会了。
伍韶川说了最迟半个多月,最主要的还是看我什么时候精神好了,只要我什么时候好了,就什么时候就去天津。
他今天难得一天都呆在宅子里,下属都个个跑到正厅去见他,为了显得正规,伍韶川今天早上从回来就没换下过军装,就算过来找我的时候也没换,大概是急着回来(陪我)吃饭,所以干脆只洗了把脸,用小刀刮了刮胡子而已。
看在伍韶川这么用心份儿上,我感觉用‘陪’这个字不太好,可换成‘伺候’这个词吧,也有点太过。
我现在只知道,要是再不动筷子,菜就要凉了。
“前几天你不在,小黑老是往我这里跑。”伍韶川见我不爱吃蘑菇,特意伸手把盛鱼汤的汤碗给递了过来,嘴里跟我提了两句:“她瞪着我,使了大力气喊我,让我赶紧走,你说我能走哪儿去?”
“我怎么知道。”我翻他一个白眼,但听完伍韶川的讲述后,我还是对着他道:“总之让你走不是坏事,最近这宅子里死了不少人,蓉秀被困在雾林出不来,可不代表其它的妖魔鬼怪不会过来。”我喝了口鱼汤,接着道:“正好你说了要去天津,去就去吧,去之前把这宅子砸了,把我藏的私房钱还给我就成。”
伍韶川听后哑然失笑:“可你不是说这宅子你住着喜欢,还想留着自己住个一两百年的?”
我点点头:“我是看那个人冢不错,这宅子嘛,也就顺带而已。再说了,反正这地方本来就不是你的,你盗用的别人的名儿,还有别人的地方,以后再加上个我,那可就真是说不清了。”我对着伍韶川一眯眼,眼睛弯的可比嘴角弯的要翘:“好地方上哪儿都能找,可要是把小命搭进去了,我倒是无所谓的,反正想死也死不了,可你嘛~就太亏了不是?”
这话说的很不留情面,再说下去,伍韶川的脸大概都要挂不住了。
他本该心虚的,可是他没有。
“砸就别砸了。”伍韶川好脾气地说:“走之前把东西都移到参谋部去,宅子我挑个人给卖了,现在不必当初,养个祖宗得花大钱,我得叫人好好盘个账目才成........”
这话接了可就止不住了...........
唉,吃人嘴短,拿人手软,这年头祖宗也得和饭票适当地打好关系。
伍韶川这玩笑开的忒不地道,不过也无伤大雅,给个两手肘也就足够了。
我脑子和眼珠子同时转了转,决定还是先吃饭要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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